福州铁检院出台实施意见 服务保障福建铁路高质量发展
(陈伊轩)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意见,近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紧扣法律监督职责,立足福建铁路建设发展实际,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六个方面21条具体举措,着力为福建铁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指出,要坚持检察履职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依法全面履行铁路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构建全方位法治保障体系。
《意见》强调,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要聚焦漳汕高铁、温福高铁项目建设,紧盯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农民工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检察综合履职,做实法律监督、普法宣传、纠纷调处等工作,以全链条法治服务维护项目建设秩序。
在护航铁路安全发展方面,依法惩治涉铁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铁路外部环境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铁路沿线漂浮物、危树等异物侵限,违法施工、非法侵占等问题,强化铁路安全法治保障。加强跨境物流铁路运输司法保护研究,共护中欧班列安全畅通运行。
在做实“检护民生”方面,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围绕铁路领域食药安全、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军人权益保障等,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在深化联动协作方面,完善检企协作机制,深入全省铁路站段开展驻段检察官护路联防工作,打造平安铁路法治样板。健全路地检察协作机制,强化铁路沿线环境治理与生态文脉保护,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福建铁路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