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在明律所高级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陈丽芳——以“竹子定律”驱动个人成长

她信一个理——用四年时间,只长三厘米。那三厘米,是根系在黑暗里拼命蔓延的证明。此后,每天生长三十厘米,到第六周直指十五米,再往后,便是字面意思上的“势如破竹”。这是著名的“竹子定律”。

做律师,也要熬得过那三厘米。

陈丽芳,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高级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十余年深耕行政征收一线,足迹遍布全国二十余个省市,尤其熟悉江浙地区。

“地球一圈是4万公里,我一年驾车里程是它的两圈多一点,这还不包括飞机,进北京多是高铁。”陈丽芳说。从一个人执业,到带领团队办理案件逾千件,她以出色的成绩,写下了属于自己的执业答卷。

厚积薄发的拼搏型律师

陈丽芳在很多场合都提过“竹子定律”。她对“竹子定律”的体悟,并非源于书本,而是基于她的经历。

从07年读大学、深造,到执业、转正、定级,中间磨合掉大量时间,陈丽芳这样总结自己漫长的蛰伏期:“时间够长两茬了,才能出一茬(成果)来”,那些年岁的等待,仿佛只是必经的序章。

在那几年,陈丽芳先接触做业务,扎扎实实地把每一个案子都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她说:“执业的过程中,有些沉淀得多一些,成熟一些。所以我们执业的时候年龄就比较成熟了,出道就能独当一面。”但陈丽芳没有说的是,在行政征收这个法律关系复杂、流程长、风险高、干扰因素多的特殊服务领域,“独当一面”这个词,显然比在其他法律服务领域中来得更有分量。

就这样,陈丽芳用“沉下去”的定力,来换取“跑起来”的强度。先是独立办案的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继而能够接手更多、更具挑战性的案件;通过大量案件历练,大量案例快速学习,日积月累下,案量大了,也自然形成了团队。陈丽芳还信奉一句话:“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人家给你的‘1’,后边是让你加‘0’的。无论在哪个阶段,自己的努力都应该占得更多。”

她的“加0”方式,是用脚步丈量全国,一年几乎300多天都在下沉的工作环境里。十余年来,陈丽芳的足迹遍布了全国二十余个省市。这样的工作频率,是许多行业难以想象的。而陈丽芳把这视为常态。与此同时,在明律所一体化的制度建设,也让陈丽芳的个人发展如虎添翼。

“个人努力与平台支持缺一不可。我的成绩和底气,很大程度也源于在明律所这个平台。它给了年轻律师一个不需要去寻求案源的环境,这缓解了很大压力。”陈丽芳说:“因为在在明律所,律师只要做专业内的事情,不用费尽心思去拉拢关系,这就够了。”

5月27日,陈丽芳以出色的业绩和表现,正式晋升为在明律所的高级合伙人,这亦是在明律所除创始合伙人及合伙人之外的第一位高级合伙人。这位“拼搏型”律师又一次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

经验缔造的“泥腿”型律师

因为迥异于刻板印象中的“精英律师”形象,行政征收律师被不少人称之为“泥腿子律师”。陈丽芳觉得,这是这个职业最真实的一面。因为行政律师们确实长期扎根一线——今天在田里,明天可能在海边,后天会在征收现场,在城中村,在全国城乡间犄角旮旯的任何一个乡落里。

“狼狈”是常态,但陈丽芳不以此为苦。她很清楚,在行政诉讼领域,干扰因素多,案件往往是动态发展的过程。委托人在外面持续经受各种冲击,而行政律师则像一双在岸边的手,需要不断地将其拽上岸。这既考验律师的专业,也考验耐心、智慧。

执业多年,陈丽芳直面过大量突发状况。采访中,她分享了一个虽小但融合了行政、民事、刑事多重法律关系的典型案例:一起承租户与房东之间的补偿纠纷。承租户是一位年近古稀的老太太,因房东贪占征收补偿款,室内财产被“淡化”成了面积,五年来老人抑郁失眠,始终未能拿到应有的权益。此时行政诉讼难度大,因为征收方已支付过补偿款;提起民事诉讼后,房东竟于酒后持刀上门。警方介入后,该房东企图凭借在当地的人脉,在8小时内脱身。彼时正值凌晨,当事人焦虑万分。尽管事件不在初始委托范围内,但陈丽芳并未推卸,她以“一揽子负责”的尽责态度介入,并成功解决冲突。那一夜她在北京通宵未眠,始终与异地的当事人保持信息同步。“一旦当事人于8小时内获释,对方气焰势必更加嚣张。这起事件中,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纠纷交织在一起,好在最后回到了应有的价值状态。”陈丽芳说。

十余年来,陈丽芳带领团队办理案件逾1000件,其中企业案件超过200件,多起案件入选典型案例,更有省检及最高院提审改判的案件。仅2025年,陈丽芳团队便有2起行政案件,实现了成功抗诉。

为了更好地为委托人服务,陈丽芳对团队的要求,亦延续了自己执业之初的理念。选择团队律师时,人品、办案能力和责任心均是重要的衡量标准。在她的团队中,每年都有文书考核,不定期抽查,不少团队律师还有出身于法检系统的经历。在督导律师负责制下,几位主办律师各司其职。陈丽芳笑言:“将熊熊一窝,兵熊熊一个。将带得好,一群都会厉害。好的团队不是你开很多会,而是能快速理解,办案方法、理念高度吻合,这才叫团队。”

聚焦服务的口碑型律师

身处博弈的漩涡,陈丽芳始终保持一颗本分的心。她的执业理念清晰且坚定:“信于法、忠于人、敏于事、尚于德、慎于行”。其中,“忠于人”被反复诠释——法律技术之外,还有一个法律服务问题。

“很多律师很高傲,回避‘服务’这个词,认为开餐馆是做服务,扫地也是服务。”但陈丽芳认为,服务没有贬义。“律师和医生都是给人解决问题的相似职业,所有服务都应该保持专业,要懂知识,也要懂客户,它才会给你带来好的口碑。”

“下沉”在工作环境的300多天里,陈丽芳早期的案例是全国各地,但凡慕名找来她就代理,后期她发现客户的选择越来越集中——以江浙沪为主,一个客户带一个客户,滚雪球一样,不断地找来——信任,就这么一点点建立起来。

“每一个案件过来,我都希望是个好故事,但不希望是事故。做得不好的就会成为事故。‘事故’本来不好了,你希望它能变成‘故事’,这非常考验能力,也是这个工作的魅力。”陈丽芳说。

有个案例令她动容。一位农村出身的企业家,因土地政策调整变动,工厂无法经营,但并未得到应有的权益补偿。陈丽芳于上诉期间接手案件并扭转局面,再审获高院支持。“当事人给我发了四五页手写信,写错了重新一笔一笔改,像写入党申请书一样,那个年纪了,让我很感动。”

执业至今,陈丽芳收获的锦旗多达100余面,锦旗上“经验丰富、业务精湛、金牌律师、为民解忧”“依法维权扬善举、仗义执言挽狂澜”等内容,均是委托人对她的真实认可和夸赞。

心在一艺,其艺必工;一心在一职,其职必举。在行政征收这条充满荆棘的路上,陈丽芳始终做那进击的竹节——在地下沉默生长,而后直指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