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10月22日

石家庄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缴费时间截至2026年2月28日
  本报讯(记者张蕾)近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宜。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28日。集中征缴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缴费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没有缴费参保的和2026年3月1日起缴费的,自规定的待遇等待期结束后享受医保待遇。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的要求,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即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城乡居民,2026年度不缴纳长护险,按照参加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400元进行正常缴费。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和新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10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18周岁以下人员2026年度不缴纳长护险费,按照参加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400元进行正常缴费);其余县(市、区)为每人每年400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400元(不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新生入学时已缴纳全部学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在校学习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上调时不再调整。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监测范围且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90%的标准定额资助。孤儿医疗救助待遇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特困人员标准执行。
  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微信“河北社保缴费”小程序、支付宝“河北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便民缴费自助终端、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税服务窗口、各合作银行等方式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