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法院:以“四新”赋能行政审判
本报讯(记者张环麟通讯员杨丽群)今年以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焦行政审判“两高一低”突出问题,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引擎,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不断强化司法监督,多措并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稳步提升。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 62件,结案率89.8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上诉率由去年的67.74%显著下降至28.5%。
深化提质增效,跑出公平正义“新速度”。宽城法院始终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效率”与“公正”同行。充分利用“七日审查期”提前介入,尝试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部分案件实现“未立先解”。通过“先行调解+以案释法”精准施策,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案件撤诉率17.65%,无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坚持同向发力,打造争议化解“新模式”。宽城法院联合县政府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促进行政管理领域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各条线标准的协调统一,助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效能叠加、效率提升。精准聚焦近三年涉诉高频部门,组织召开专题问题分析研判会、行政执法同堂培训及针对性培训10余次,助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诉讼增量。
监督支持并重,助推依法行政“新蓝图”。宽城法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案件审结后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中暴露出的共性或典型个性问题,精准制发司法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审理—建议—反馈—提升”的监督闭环。今年以来,该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败诉风险提示书》3份;针对执法共性问题制发司法建议2篇。行政机关积极反馈并整改落实到位。
实质化解攻坚,筑牢定分止争“新基石”。宽城法院构建四级化解机制(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根据案件难度逐级对接涉案行政机关,重点推动负责人出庭、实质化解方案落地、降低上诉风险。在案件审理和矛盾化解过程中,创新引入“三阶调解网”(村干部“情理疏导”+乡镇干部“政策纾困”+“宽和姐”金牌调解员),用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沟通协调,对本土案例释法解析,有效促进案结事了。
深化提质增效,跑出公平正义“新速度”。宽城法院始终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效率”与“公正”同行。充分利用“七日审查期”提前介入,尝试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部分案件实现“未立先解”。通过“先行调解+以案释法”精准施策,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案件撤诉率17.65%,无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坚持同向发力,打造争议化解“新模式”。宽城法院联合县政府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促进行政管理领域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各条线标准的协调统一,助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效能叠加、效率提升。精准聚焦近三年涉诉高频部门,组织召开专题问题分析研判会、行政执法同堂培训及针对性培训10余次,助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诉讼增量。
监督支持并重,助推依法行政“新蓝图”。宽城法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案件审结后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中暴露出的共性或典型个性问题,精准制发司法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审理—建议—反馈—提升”的监督闭环。今年以来,该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败诉风险提示书》3份;针对执法共性问题制发司法建议2篇。行政机关积极反馈并整改落实到位。
实质化解攻坚,筑牢定分止争“新基石”。宽城法院构建四级化解机制(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根据案件难度逐级对接涉案行政机关,重点推动负责人出庭、实质化解方案落地、降低上诉风险。在案件审理和矛盾化解过程中,创新引入“三阶调解网”(村干部“情理疏导”+乡镇干部“政策纾困”+“宽和姐”金牌调解员),用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沟通协调,对本土案例释法解析,有效促进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