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起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本报讯(记者张蕾)近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
按照通知,调整范围为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利率执行。
本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2.35%下调至2.1%,5年以上利率由2.85%下调至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2.775%下调为2.525%,5年以上利率由3.325%下调为3.075%。
通知要求,本次利率调整由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系统统一自动实施,借款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计收月供。
按照通知,调整范围为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利率执行。
本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2.35%下调至2.1%,5年以上利率由2.85%下调至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2.775%下调为2.525%,5年以上利率由3.325%下调为3.075%。
通知要求,本次利率调整由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系统统一自动实施,借款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计收月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