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办法为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打分”
本报讯(记者张蕾)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强化信用监管效能。《办法》共30条,内容涵盖信用信息管理、评价标准、结果应用及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闭环管理体系。依托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系统,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进行“自动评分、实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及时反映机构的实际状况。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基本信息为60分(基本分);良好信用信息最高可加40分,以鼓励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行业影响力;不良信用信息最高减60分,根据情节轻重分级减分,对严重失信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