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
本报讯(记者张蕾)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管理效能,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2026年3月12日)起施行。
长期护理保险是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根据《河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省级医保部门需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的申请标准。
《通知》的出台,旨在为各统筹地区公开招标或遴选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提供统一、规范的依据,确保引入的社会力量具备必要的资质、能力和服务条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通知》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应具备的七项基本条件。参照国家和我省大病保险经办的相关标准,要求社会力量或其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且上一年度末及最近连续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不低于B类,确保其具备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要求社会力量在全省或统筹地区内具备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服务省级项目的,需在各设区市及雄安新区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服务地市级项目的,分支机构覆盖率一般不低于60%,并在经办片区内设有服务团队,鼓励服务网络向乡镇延伸,确保服务可及、监管到位。要求社会力量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并在河北省内有长期护理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政策性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经验,确保其能够快速上手、规范操作。要求社会力量的总公司及省级机构配备专职精算师,服务团队应具备医学(护理)、精算、财经、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并保持主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确保服务连续性和专业性。要求社会力量具备使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长护险子系统的条件,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做好申请、评估、护理、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信息上传准确、全程可追溯。要求社会力量建立数据安全和信息保密制度,做好数据隔离、脱敏、加密工作,严格把控数据传输、使用、储存等环节,严禁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切实保障参保人员信息安全。要求社会力量熟悉国家和省级创新药械目录及相关政策,能够根据国家商保创新药目录设计新产品、更新赔付范围、调整赔付方式,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负担。《通知》还对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审核把关。招标文件中明确量化评审细则,重点核验经营状况、服务网络、团队专业性等。二是协议管理。明确服务响应、质量控制、巡查核查等要求,建立风险调节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监督考核。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费用结算、协议续签挂钩,实施线上线下同步监督。四是协同指导。定期组织培训,及时公布中标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五是稳妥推进。各统筹地区应结合实际按规定开展公开招标或遴选,有序引入社会力量经办。
长期护理保险是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根据《河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省级医保部门需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的申请标准。
《通知》的出台,旨在为各统筹地区公开招标或遴选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提供统一、规范的依据,确保引入的社会力量具备必要的资质、能力和服务条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通知》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应具备的七项基本条件。参照国家和我省大病保险经办的相关标准,要求社会力量或其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且上一年度末及最近连续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不低于B类,确保其具备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要求社会力量在全省或统筹地区内具备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服务省级项目的,需在各设区市及雄安新区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服务地市级项目的,分支机构覆盖率一般不低于60%,并在经办片区内设有服务团队,鼓励服务网络向乡镇延伸,确保服务可及、监管到位。要求社会力量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并在河北省内有长期护理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政策性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经验,确保其能够快速上手、规范操作。要求社会力量的总公司及省级机构配备专职精算师,服务团队应具备医学(护理)、精算、财经、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并保持主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确保服务连续性和专业性。要求社会力量具备使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长护险子系统的条件,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做好申请、评估、护理、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信息上传准确、全程可追溯。要求社会力量建立数据安全和信息保密制度,做好数据隔离、脱敏、加密工作,严格把控数据传输、使用、储存等环节,严禁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切实保障参保人员信息安全。要求社会力量熟悉国家和省级创新药械目录及相关政策,能够根据国家商保创新药目录设计新产品、更新赔付范围、调整赔付方式,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负担。《通知》还对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审核把关。招标文件中明确量化评审细则,重点核验经营状况、服务网络、团队专业性等。二是协议管理。明确服务响应、质量控制、巡查核查等要求,建立风险调节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监督考核。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费用结算、协议续签挂钩,实施线上线下同步监督。四是协同指导。定期组织培训,及时公布中标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五是稳妥推进。各统筹地区应结合实际按规定开展公开招标或遴选,有序引入社会力量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