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开征集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线索
本报讯(记者张蕾)为全面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特别是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本次征集线索范围为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及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要求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情况:无新线索或新证据的重复举报;医保部门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已经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问题情形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的;超过法定追诉期的。
医保部门鼓励实名举报,依法严格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保密。根据《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于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奖励3000元加上超出10万元部分的2%;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奖励11000元加上超出50万元部分的1%;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举报邮箱:hbybjb@163.com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现场受理举报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35号
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方面
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定点零售药店方面
空刷医保卡、倒卖“回流药”、将保健品或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器械等串换结算、伪造处方销售药品,以及向门诊慢特病参保人超范围售药、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3.参保人员方面
通过取得虚假医保待遇资格或出借转让医保凭证、伪造材料骗保、倒卖药品牟利、重复享受待遇等行为。
4.相关单位、相关人员方面
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或组织、参与虚假住院、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等骗保行为;骗取生育津贴、冒用死亡人员骗取医疗保障待遇问题;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医保基金问题。
5.相关公职人员方面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办理医保待遇或医保定点资格;收受“好处费”,在医保基金支付等环节,暗箱操作增加额度;医务人员收受贿赂、协助骗保。
本次征集线索范围为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及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要求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情况:无新线索或新证据的重复举报;医保部门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已经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问题情形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的;超过法定追诉期的。
医保部门鼓励实名举报,依法严格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保密。根据《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于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奖励3000元加上超出10万元部分的2%;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奖励11000元加上超出50万元部分的1%;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举报邮箱:hbybjb@163.com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现场受理举报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35号
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方面
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定点零售药店方面
空刷医保卡、倒卖“回流药”、将保健品或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器械等串换结算、伪造处方销售药品,以及向门诊慢特病参保人超范围售药、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3.参保人员方面
通过取得虚假医保待遇资格或出借转让医保凭证、伪造材料骗保、倒卖药品牟利、重复享受待遇等行为。
4.相关单位、相关人员方面
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或组织、参与虚假住院、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等骗保行为;骗取生育津贴、冒用死亡人员骗取医疗保障待遇问题;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医保基金问题。
5.相关公职人员方面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办理医保待遇或医保定点资格;收受“好处费”,在医保基金支付等环节,暗箱操作增加额度;医务人员收受贿赂、协助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