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6年08月17日
即日起至8月18日——

石家庄市开展就业见习岗位补充征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就业竞争力,石家庄市即日起至8月18日开展就业见习岗位补充征集工作。
  在石家庄市本级、市内四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及高新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承担就业见习任务。
  征集条件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能够制定合理的见习计划、见习管理规定和考核制度,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工作;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够按月通过银行卡方式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月)。
  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成功后,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按照每接收一人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需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就业见习岗位征集通过线上办理,办理方式:用人单位登录石家庄市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https://www.sjz12333.net:9080/sjzythwb/static/loginsyth.html),点击“业务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经办(申请年度为2026年,送审机构选择“石家庄市本级”)。
  ■文/石家庄日报记者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