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警方为中小学生送上“法治安全课”
本报讯(记者刘军通讯员路濛、张泽)护航青春成长,守护校园平安。11月14日、21日,新乐市公安局长寿派出所组织民警先后走进辖区东城中学、童心艺术小学,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辖区校园治安实际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思维方式,派出所民警系统梳理了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肢体暴力、语言攻击、社交孤立、网络辱骂等,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学生正确区分正常校园交往与欺凌行为的界限。同时,民警明确告知学生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让大家对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有了清晰认知,从思想上树立“不施暴、不参与、敢说不”的安全理念。
针对2026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重点解读了其中关于未成年人违法处罚的调整内容,明确告知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将面临的法律责任,打破“未成年人违法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同时,民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12周岁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的责任承担标准,进一步强化了学生“行为有边界、违法有代价”的法治观念。
活动结束,学生纷纷表示,此次宣传活动内容实用、形式生动,让大家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远离校园欺凌,与警方携手共同守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全。
结合辖区校园治安实际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思维方式,派出所民警系统梳理了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肢体暴力、语言攻击、社交孤立、网络辱骂等,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学生正确区分正常校园交往与欺凌行为的界限。同时,民警明确告知学生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让大家对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有了清晰认知,从思想上树立“不施暴、不参与、敢说不”的安全理念。
针对2026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重点解读了其中关于未成年人违法处罚的调整内容,明确告知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将面临的法律责任,打破“未成年人违法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同时,民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12周岁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的责任承担标准,进一步强化了学生“行为有边界、违法有代价”的法治观念。
活动结束,学生纷纷表示,此次宣传活动内容实用、形式生动,让大家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远离校园欺凌,与警方携手共同守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全。
